攻略
为进一步宣传集采药品进药店惠民政策,我局采取“四进”宣传方式,即:进商圈、进社区、进企业、进机关,每周开展1次“集采药品进药店”线下政策宣传活动。
7月28日上午9:00,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分别在海勃湾区依林早市、乌达区人民公园、海南区人民公园同步开展“集采药品进药店”宣传活动,围绕解决群众买药贵等民生问题,通过义诊、展位宣传、填写民意调查问卷等方式,与群众面对面释疑解惑,帮助群众填写民意调查问卷,宣传活动共收回民意调查问卷表197张,扫码关注“集采药店”电子地图微信小程序和“乌海市医疗保障局”微信公众号300余人,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集采药品进药店政策的知晓率。
(资料图)
1
海勃湾区
2
乌达区
3
海南区
针对现场群众询问最多
最关心关注的问题
现进行如下答复
什么是集采药品?这么便宜的药,质量会有保证吗?
答∶集采药品是国家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直接谈判,以“团购”的方式直接向药品生产企业明确购买的数量,减少流通环节,从而达到降低药品价格,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。集采药品有原研药,也有国产仿制药,仿制药均通过了一致性评价,可以保证其质量和疗效,与同名的原研药品在质量和疗效上没有差别,可以放心使用。
什么样的药店是集采药品定点药店?
答∶为了让老百姓就近、低价买到质量可靠的“平价集采药”,我市在全区率先组织开展了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工作,首批确定4家连锁药店共81个门店为集采药品定点药店,门口均悬挂“医疗保障集采药品定点药店”银色铭牌,摆放“平价药”展架,店内统一建设蓝色集采药品销售专柜,三区集采药店地址如下图
在集采药品定点药店可以购买到哪些集采药品?
集采药品定点药店首批销售46种常用集采药品,后续随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常态化开展,将有更多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进入药店销售。
集采药品可以医保报销吗?
首批46种集采药品可分为甲类和乙类。我市参保职工在开通门诊统筹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甲类药品时,在年度内起付1000元(与定点医疗机构共用一个起付线)后,按照在职职工60%、退休职工65%的比例进行报销,在药店内购药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,包含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,即: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,退休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;购买乙类药品须由参保职工先行自付10%后,剩余部分按照职工门诊统筹的比例进行报销。
举例:假设一种医保乙类药品,价格10元,先行自付比例10%,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60%,参保人前期累计报销金额已达到起付标准1000元后,那么需要个人先承担的费用是10元x10%=1元,报销金额= (10元一1元) x60%=5.4元,报销后个人自付3.6元,加上之前个人先行自付的1元,个人自付费用合计4.6元。
手机扫描“集采药店”微信小程序
即可查询药店位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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